严禁管制刀具,维护校园安全
为创建平安、和谐、文明的校园,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,进一步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,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信息工程学院召开“抵制管制刀具”主题班会。
抵制管制刀具班会
信息工程学院辅导员召开“抵制管制刀具”主题班会,班会上向学生阐述管制刀具的定义、种类以及非法持有、携带管制刀具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。辅导员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案例,深入浅出地分析管制刀具在校园内外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,如校园暴力、意外伤害等,让学生深刻认识到管制刀具的潜在威胁。
什么是管制刀具
管制刀具,是指刀具的一部分,是指公安机关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,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。
携带管制刀具的法律责任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情节构成处罚要件的,按规定处罚。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,情节严重,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危及公共安全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严禁携带以下违禁物品进入校园
1.包括匕首、三棱刀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;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、双刃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、双刃刀等。
2.其它各类非学习工具所需刀具,如水果刀、小剪刀、美工刀具、刀片,尖锐物体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。
3.各种刀、枪、棍、钢鞭、钢管、三节棒、铁棒、钢条、弹弓、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危险物品。

(撰稿:刘越 编辑:于雯;审稿:秦晓耿 朱少帅)